第352章(2 / 2)

邻床大叔是个实在人,笑着应了一声:“好!”等林昆和蒋叶丽离开之后,才猛然反应过来,百凤门,南城区的那个百凤门,再拿起报纸一看,上面的名字赫然写着林昆,这大叔马上失声道:“漠北的那个操蛋玩意儿莫非就是……”

“哈哈!”

这大叔哈哈的大笑两声,“没想到,我还能亲眼见一回这‘操蛋玩意儿’。”

蒋叶丽扶着林昆从医院的大门口走出来,早晨阳光明媚,可还是挡不住冷空气,蒋叶丽拿出围巾给林昆系在了脖子上,贴心的模样就像是个小妻子一样。

林昆笑着说:“蒋姐,不用,我不冷。”

蒋叶丽给他系好,抬起头看着他说:“什么不用,冻感冒后悔都来不及。”

林昆笑着说:“感冒又不会死人。”

蒋叶丽说:“谁说的,禽流感不就死了好多人么,现在的气候环境不比以前,能多注意就多注意一点。哎,对了,刚才邻床那大哥说的操蛋玩意儿,就是你吧?”

“啊?”

林昆摆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,“怎么可能是我,我这么根红苗正的人,在漠北的时候受到广大同僚的一致好评,再说我可是得过荣誉标兵的人呢。”

“荣誉标兵?”

“就是军区里每年都要推选出一个标兵来,这标兵各个方面都必须优秀,什么作战能力强,服从领导安排,对待战友们热情忠恳,为国家立下过重大功劳等等……”林昆说的一脸自豪,就像说的都是真的似的,他这荣誉标兵确实不假,不过那可是他威胁*给要来的,他倒不是图名,而是琢磨着以后退伍转业了,头顶上有这么一层荣耀,找工作肯定要比普通的大头兵容易找。

遥想当初*给他列举了一大串的不符合项,意思是这标兵你小子没戏,结果咱们林大兵王淡定从容的一笑,从兜里掏出打火机,朝着楼下指了指,嘴角噙着一丝坏坏的笑,*当时吓的脸都绿了,楼下那可是他私藏品的小仓库,真要是被这厮一把火给点着了,他多年的心血可就全白搭了。

不过话又说回来了,*那私藏品的小仓库里的好东西,一大半都是咱们林大兵王从各个毒枭那里缴获来的,那些个漠北边境上的大毒枭和走私分子们别的不多就是钱多,只要是好东西,不管在世界的哪个旮旯,都想方设法弄来,结果被林大兵王给一窝端了之后,所有的好东西都被当做战利品缴获了。

“呵呵,没看出来,你还当过荣誉标兵呢。”蒋叶丽笑着说,明显不相信。

“那是。”林昆继续一副很骄傲的表情,拍着胸脯说:“就凭咱,别说是荣誉标兵了,就是再高的荣誉肯定也不会花落别处。”

蒋叶丽笑着说:“行了,别在这吹了,你什么脾性我还不了解啊,你那荣誉标兵肯定是给领导行贿弄来的吧,否则就凭你这整天吊儿郎当的脾性,荣誉标兵怎么会落在你头上。”

林昆嘿嘿一笑:“行贿倒真没有,不过我倒是说了点话吓唬吓唬了他。”

蒋叶丽笑着说:“这能当你领导可真是不容易啊。”

林昆哈哈道:“必须不容易,我专业退伍之后,听说军区大院里彻夜烟花不断。”

蒋叶丽被逗的噗的一笑,“看吧,你就是个祸害精,你走了大家伙都庆祝呢。”

两人站在医院的大门口聊着天,龙大相开着车过来了,车上刘刚和阮倩下来,蒋叶丽扶着林昆走过去,阮倩和刘刚小跑过来,林昆笑着说:“你们这么着急跑过来干啥,我就待了一天晚上,什么行李都没有。”

刘刚笑着说:“昆子,感觉怎么样?”

林昆笑着说:“不碍事,一点皮肉伤,回去躺了三五天就好了。”

龙大相走过来说:“昆哥,我看报纸上写冲你开枪的那小子还没死,我去弄死他得了!”

林昆道:“大相,你可千万别,都已经让警察给抓去了,就交给法律处判他吧,我听说这三个劫匪作恶不少,那两个已经被我给干掉了,剩下这一个是头头,而且身上还背着好几个命案,肯定是逃不过吃枪子儿了。”

林昆没有回到住处,而是去了百凤门蒋叶丽那,林昆坐在沙发上,刘刚和龙大相坐在一旁,阮倩和蒋叶丽一起准备茶去了,林昆不在的时候,蒋叶丽是百凤门的大姐头,林昆一在这,或者说蒋叶丽一在林昆的身上,,马上就变成了一个贤惠的居家女人,龙大相喊林昆大哥,暗地里喊蒋叶丽大嫂,在他看来蒋叶丽比楚静瑶要招人喜欢的多,至少蒋叶丽不会因为别的男人伤了他昆哥。

林昆喝着蒋叶丽端过来的茶,刘刚和龙大相也接过了茶,龙大相笑着冲蒋叶丽道:“谢谢大嫂!”

林昆喝道嘴里的茶差点一口喷了出来,白了这小子一眼说:“你小子瞎叫什么。”

龙大相嘿嘿一乐,也不说话。

蒋叶丽脸上一笑,微微一朵红晕染开,“大相,大嫂可不能随便叫,我是姐。”

龙大相今个脑袋特灵光,往日里他是最不喜欢动脑子的,这会儿完全超常发挥,顺着蒋叶丽的话,向林昆咧嘴一笑,道:“姐夫!”

林昆刚喝道嘴里的茶差点又喷了出来,呛的连连咳嗽了起来……

第六百二十九章 不做闯王

要不是肩上有伤,林昆真恨不得立马跳起来把龙大相这厮给掐死,恨恨的白了这厮一眼,转过头对刘刚说:“刚哥,赵磊那边最近有什么动静么?”

刘刚道:“根据咱们安插过去的兄弟说,赵磊这两天除了去排练现场看参加歌皇大赛的参赛者的排练情况,再就是在场子里喝喝酒,不见有什么举动。”

林昆点点头,道:“知道他们派谁参赛么?知彼知己才能百战百胜,这次歌皇大赛咱们不一定要夺冠军,但这南城区的冠军势在必得,否则以后就被这小子骑头上拉屎了,他三番两次的挑衅,这回咱必须给他点颜色瞧瞧。”

龙大相坐在一旁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,一脸愤然的怒道:“昆哥,咱费这么多的事干嘛,只要你一句话,我和志坚马上带人去把这小子的窝给平了,我最特么的看不上这种小人,净特么的暗地里使阴招,一点也不光明正大!”

“大相,你给我坐下。”林昆冷脸道。

“哦。”龙大相马上收了气焰,乖乖的坐了下来,他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,就是枪顶在脑门上,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带认怂的,只有在林昆面前才肯服软。

龙大相和余志坚对于林昆来说,绝对堪称是左膀右臂、过命的交情,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背叛他,他也坚信这兄弟俩不会背叛他,如果死神让他们三个站在一起,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的话,他愿意为了这两人去死,这两人也肯定愿意为了他去死。

龙大相和余志坚这两个家伙的脾气如出一辙,简单的来说就一个字——爆,尤其龙大相,一遇到了点什么事,二话不说马上就要跟人家动武,余志坚比他还能稍微的强一点,遇到事怎么说也知道先冷静的考虑一下再喊打喊杀。

这种暴脾气在战场上绝对好使,但在现实中,尤其混迹在都市里却是要不得的,战场上只有两种状态,生或者死,而都市里充满的是尔虞我诈,比的不光是谁更勇,更是谁更有心计,谁更善于利用身边一切可调动的资源去压垮对方。

如今,林昆的目光早就从一个百凤门里跳出来了,他着眼的已经不再是一个南城区,而是整个中港市。他心平气和的对龙大相说:“大相,你听过闯王的故事吧。”

龙大相道:“闯王,就是那个只当了十八天皇帝就被推翻的李自成么?”

林昆道:“就是他。论武功,闯王当时绝对是独步天下,领着一干的生力军,顷刻间夺得了天下,可最终他为什么只当了十八天你的皇帝,你知道么?”

“这……”龙大相深思的琢磨了一会儿道:“因为他李自成是个有勇无谋的匹夫,就和三国时候傲视群雄的吕布一样,天下得来的容易,守却守不住。”